自言自语:
其实嘛,也不是什么屁大的事清。我看以纯商业运作角度观察这个事件为宜,什么“恶意收购”之类的指责显然就过了。网上有许多网友似乎对于“盛大收购新浪”感到“悲哀”,我不知其“哀”从何来?很多人或许都觉得盛大就是家“网络游戏运营商”,撑死了也就是个提供“网络娱乐服务”的企业吧。
或许在很多很多人的观念里:游戏产业就是个低级趣味的产业,是个“毒瘤”,是个“祸害”。而网络游戏则更是被认为是误导广大“祖国花朵”“社会希望”的垃圾产业。它一个小小的盛大,不就是凭着网络游戏从那些未成年人搜刮来的“昧心”钱“发家致富”嘛?这样一个“垃圾产业”的“垃圾企业”怎么能去收购“新浪”这样的有“社会主流影响力”的企业股份呢?于是,大多数人的潜意识里就冒出了“盛大的陈xx凭着几个昧心钱在恶意收购新浪”的想法…
只不过“现实是残酷的”,经济的运营法则是不会为“思想观念”所左右的。谁也无法否认:盛大是一家成功的网络游戏运营商。它已经拥有足够的扩展资本,它需要些新的元素来补充或者弥补自身的不足,或者它是想把鸡蛋放在几个篮子里。新浪,一个具有主流社会影响力的中国门户网站,怎么看怎么都是那么的富有吸引力。
歇了吧,各位。他们爱怎么捣鼓就让他们捣鼓去吧,人家挣大钱呢,咱们也就旁边看看热闹,可以了。最近比较累,生活还需奔波,脑子比较混乱,身体还需好好保养,我…去歇了。
需要注释一下的是:在经济术语里的“恶意收购”可不是贬义词哦!
恶意收购是指在目标公司不愿意的情况下,当事人双方采用各种攻防策略完成收购行为,强烈的对抗性为其基本特征。在中国证券史上,90年代宝安、延中的控股大战以及大飞乐、小飞乐的收购案都是恶意收购的经典案例,且大多成功。在美国证券史上,此类恶意收购也层出不穷,2004年12月13日上午,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。当天,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,仁科同意以每股26.50美元现金、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。从收购过程来看,从正式决定收购至今,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,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,然后调至94亿美元,又到77亿美元,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,前后历时18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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